所在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事项 >> 办事指南
林木运输证核发
发布时间:2016-08-15        来源:市林业局
字号大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一、审批事项名称:林木运输证核发(430100006127838A01Z)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审批对象:公民、企业法人

四、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7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5条;

(三)《湖南省林业条例》第25条。

五、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即办件

七、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须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木竹经营(加工)资格;

(二)木竹来源必须合法;

八、申请材料:

(一)木材运输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四)检疫证;

(五)检尺码单;

(六)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

(七)木材来源合法证明,有下列之一即可:

1.属农村居民采伐(挖)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林木的木材,应提交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采伐(挖)实地勘验证明;

2.经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木材,应提交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3.木材运输至终点又需转运的,应提供有效的原有木材运输证明和木材存放现场核实证明;

4.进口木材入境后需要再次运输的,应提供原进口货物(木材)报关单。

九、审批程序:

(一)受理(时限:即时)

1.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及《www.365288.com行政许可受理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

(二)审查与决定(时限:即时)

1.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首席代表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颁证与告知(时限:即时)

1.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⑴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颁发《木材运输证》,将许可结果在政务公开窗口或市林业局网站公示,并由申请人在《木材运输证》上签字。

⑵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出具

《www.365288.com行政许可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请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再行申请。

十、是否收费:否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收费标准:无

十三、申请地点: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十四、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十五、咨询电话:0731-88665195

十六、投诉电话:0731-88665078

十七、办理流程图:

 

 相关下载:
林木运输证核发表格.rar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南路7号  邮编:410205  E-Mail:Slyxxy@changsha.gov.cn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09181号-1  网站标识码:4301000049
主办单位:www.365288.com主办  联系电话:0731-88137728 88137730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