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长沙市林业科技项目储备库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02        来源:市林业局
字号大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林业科技项目推广应用,发挥林业科技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林业产业富民强市服务功能,进一步促进项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市林业局拟建立市级林业科技项目储备库。依据国家、省和市级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长沙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林业科技项目储备库是依照公共项目建设程序和财政投资政策要求建立的,以林业科技项目储备为主的综合平台。

第三条 市级林业科技项目储备库按照统一规划、广泛征集、三级审核、公平择优、动态管理的原则建设。

第二章 储备项目分类

第四条 项目分类。按进展情况分为储备项目类、执行项目类和建成项目类。

1、储备项目类。全市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已进行初步策划论证,有建设意向和规划思路,拟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林业科技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林业建设和林农增收的项目。

2、执行项目类。当年拟开工建设的项目和正在实施且需多年投入建设的项目。

3、建成项目类。已通过县级以上林业部门验收和绩效评价,拟进行推广示范或正在推广示范的项目。

第三章 储备项目申报

第五条 项目申报按照“自愿申请、突出重点、择优入选、兼顾扶贫”的原则进行。

1、申报对象。全市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层林业站、林场、苗圃、村级组织、涉林企业和个人、在长国家、省级科研院所。

2、申报范围 包括林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新方式的挖掘、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育,珍稀物种、彩叶树种、乡土树种保护、推广和开发利用,林业科技成果研发、转移转化和申报鉴定,林业生产和产品标准化建设,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产学研合作,精准扶贫推广示范,森林提质、生态修复治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研究等方面的项目。

3、申报条件。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级及我市林业科技发展产业需求,必须对社会、生态无危害和不良影响,应用范围广,辐射带动作用强、无知识产权纠纷,先进适用、成熟宜推广,对生态保护、林业建设和农林增收具有良好的支撑促进作用。

第六条 市林业局每年结合国家、省级、市级年度科技项目政策要求和投资方向,年初制定下发林业科技项目申报通知,对项目申报内容、申报材料格式、申报时限等作出具体规定。项目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填写储备库备选项目申请表。

第四章 储备项目审核

第七条 申报项目实施三级审核备案制,乡镇(街道)林业站负责筛选推荐,区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初审上报,市林业局负责审核、入库和推优立项。各级依据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1、是否符合国家、地方林业政策,

2、是否符合规划、环保和安全规定要求;

3、是否有初步的市场调研、产业分析和科学论证。

4、项目建设是否必要、可行,综合效益是否显著;

5、项目名称、规模、建设地点和建设计划是否确定;

6、是否有明确的项目责任单位;

7、相关证明材料和附件是否齐全。

第八条 申报材料包括《长沙市林业科技项目储备库备选项目申请表》(附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各级应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九条 申报项目必须真实、可靠,符合林业行业管理规定,项目单位(个人)遵守财经纪律,热诚公益服务,相关负责人、技术员基本稳定。

第十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林业站、区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跟踪管理,为项目申报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具体负责市级林业科技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对区县(市)推荐上报的项目,在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初步审查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汇总,加强勘察复审,从严把控项目质量,并将复审合格的呈报市林业局党组审定后,分门别类建立储备库。

第十二条 对列入市级林业科技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市林业局根据相关程序,从中优选推荐一批申报国家、省级、市本级相关部门立项,未列入市级储备库的原则上不予推荐立项,不予资金安排。

第十三条 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按照国家、省级要求,另行填写项目申报相关材料。推荐申报市级立项的,按照市林业局和财政局制定发布的《林业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另行填写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有序更新替换。考虑到公平原则,对同一项目不得多头推荐立项,对已推荐成功立项的,3年内不得重复推荐。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退出项目储备库。

1、项目撤销或被有关部门勒令终止的;

2、项目入库三年内仍不具备立项条件的;

3、被发现申报材料严重不实的;

4、项目内容出现重大调整且未重新申报的;

5、项目单位申请出库的;

6、经确认的其他不适合项目建设的情况。

第十五条 对退出储备库的项目,需再次申请入库的,应根据新的情况重新申报、审核、论证。

第十六条 凡是中央、省级、市级资金支持的林业科技项目都必须进行重点跟踪管理服务。

第十七条 市林业局将项目基础资料、入库出库信息、立项情况、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开,实行资源共享、上下联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www.365288.com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8年5月2日

 相关下载: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南路7号  邮编:410205  E-Mail:Slyxxy@changsha.gov.cn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09181号-1  网站标识码:4301000049
主办单位:www.365288.com主办  联系电话:0731-88137728 88137730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