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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财政项目支出林业整体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6-04        来源: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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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长财绩〔2018〕3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各区、县(市)对2017年度林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是对2017年度林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整体评价,此次绩效评价资金总额为7757.06万元,其中: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68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286.8万元、林业产业专项2085.416万元,追加项目3704.84万元。具体项目是:

(一)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680万元

1、森林防火建设530万元,其中森林消防队伍跨区调度训练经费50万元、生物防火林带建设85万元、市武警支队防火经费20万元、防火设备添置325万元、驻湘武警森林部队训练基地建设50万元。

2、森林病虫害防治150万元。重点用于补助支持长沙县油茶林病虫害综合防治,浏阳市松毛虫飞机防治,宁乡县竹类害虫防治,望城区白蚁和竹类害虫防治,岳麓区松毛虫、枫毒娥防控等。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1286.8万元

根据《长沙城市林业生态圈重点保护区域生态公益林管理与补偿办法》(长政办发〔2016〕74号)对市61.363万亩市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安排补偿资金1286.8万元。

(三)林业产业专项2085.416万元

1、林业产业化发展952.866万元

(1)木本粮油产业发展项目200万元。其中:油茶抚育项目150万元、木本粮油种植项目50万元。项目资金共落实到三地15个单位,其中浏阳市140万元,宁乡市55万元,长沙县5万元。

(2)竹产业发展项目180万元。主要用于楠竹笋竹两用林建设、红壳笋用林建设。通过林地清理,砍出竹林中的杂、灌木,挖除树兜、根或竹鞭等。进行科学施肥,开竹节沟。促进竹林良性发展。通过建设笋用林基地,促进高质量笋用竹生产及丰产,为竹产业发展探索新的方向。

(3)花卉苗木产业升级发展项目200万元,其中木本观赏花卉园建设111万元、花卉种植设施22万元、乡土珍贵树种及木本观赏花卉苗木培育67万元。主要用于木本观赏花卉园、花卉种植设施、乡土珍贵树种及木本观赏花卉苗木培育。

(4)林产加工扶持项目200万元。主要用于林产加工企业品牌建设、环保建设、基础建设、销售网络建设、新产品研发。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林农收入、促进林产品加工利用,加速林业经济的发展。

(5)林下经济项目140万元。通过对14个项目单位的扶持,增强扶持单位市场适应能力、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促进林农增收,产业面积增加。

(6)验收经费32.866万元。委托省林科院专业资质单位对营造林、花木培育类项目进行验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林下经济和林产加工项目进行财务核查验收。促进项目验收评价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林业信息平台运行及维护33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长沙林业”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门户网站运维服务、局网络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网络安全检查、网络终端运维、软件更新采购等方面。

3、义务植树及植树基地建设100万元。全年在不同地点巩固、提升10个市级义务植树基地和100个县、乡(镇)级义务植树基地,有效保障各类植树活动的顺利开展。

4、绿色村庄(社区)创建200万元。创建70个绿色示范村庄、30个绿色示范社区和10个绿色示范集镇。

5、绿心综合执法专项50万元。生态绿心是长株潭三市的重要生态屏障,也是湖南两型社会改革建设的重要标志。

6、是林业重点、中心建设工程任务249.55万元。

市级林业重点项目救灾50万元,家博会、林博会、农博会、救灾补助到区县114万元;空气负氧离子测报机7.8万元、会议家具26万元、软件正版经费30万元;生态苗圃园诉讼费12万元;林业行政执法培训项目9.75万元,2017年150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举办了2017年全市林业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旨在适应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要求,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7、城乡绿化一体化500万元(含柏家镇林业救灾50万元)。长沙市城乡绿化一体化示范点项目是立足于提高我市城乡绿化建设水平的一项民生工程。

(四)追加项目3704.84万元

1、三年造绿行动300万元。长沙市于2016年11月启动长沙市2017-2019年造绿大行动,全面实施生态体系建设工程、城乡绿道工程、环城绿带生态圈工程、磁浮生态绿带走廊工程等七大工程。2017年长沙市造绿复绿工作专项经费共300万元。

2、绿色村庄(社区)创建400万元。创建70个绿色示范村庄、30个绿色示范社区和10个绿色示范集镇,项目实施单位奖励以奖代补资金600万元。

3、市级林业建设项目2594.7万元。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1717万元(望城区731万元,长沙县986万元);精准扶贫项目577.86万元,产学研124.84万元,造绿绿化森林培育175万元。

4、湿地生态示范村项目265.65万元。补助支持到9个单位,其中天心区1个单位30万元、岳麓区2个单位54万元、望城区2个单位60万元、浏阳市2个单位54万元、宁乡市2个单位60万元,专家评审及委托第三方验收7.65万元。

5、产学研项目124.69万元。产学研项目主要是木槿优良新品种引种与扩繁示范、油茶速生丰产栽培模块化技术集成示范、油茶优良品种在低产林改造中的推广与示范、北美红栎引种与扩繁示范等。

6、花言物语书籍编印19.8万元。收集整理适宜在中亚热带地区庭院种植或室内盆栽的100~200种草木、藤本及木本植物,从这些植物的生物学、生态学知识、传统文化内涵、保健及该规避的植物毒素等方面以通俗的文体、图文并茂的方式编辑出版《花言物语》。

二、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一)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

1、森林防火建设。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项目实施,2017年全市森林防火项目绩效总目标顺利实现,举办了长沙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综合演练;培育防火苗木85万株;全市各区县(市)共采购森林消防水车7辆,背负式森林消防水泵14台,无人机3架等森林消防装备。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通过对各项目单位的扶持,加强了森林防火阻隔网络建设,强化了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提高了森林消防装备科技含量,增强各地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促使各地森林防火工作均衡发展。

2、森林病虫害防治。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财政资金补助支持,开展应急救灾,引导带动县市区政府部门、防治项目单位、林业经营组织、个人投入资金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时控制灾情蔓延扩散,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财政资金补助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

项目绩效总目标:保护61.363万亩市级公益林,提高管育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和生态效益。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61.363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三)林业产业专项

1、木本粮油产业项目。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油茶产业的规模发展,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有效提高。让服务对象满意度提升。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通过垦复、除草、培兜、施追肥、修枝等抚育措施,达到无杂草杂灌,主杆、副主杆、侧枝群比列合理,均匀分布,促进油茶林建康成长;新造木本粮油基地,成活率达85%以上。

2、花卉苗木产业升级发展项目。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推动花卉苗木产业的规模发展,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有效提高。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通过建设木本观赏花卉园、花卉种植设施、培育乡土珍贵树种及木本观赏花卉苗木等手段,促进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建康成长,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3、竹产业发展项目。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推动竹产业的规模发展,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有效提高。让服务对象满意度提升;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通过林地清理,砍出竹林中的杂、灌木,挖除树兜、根或竹鞭等。进行科学施肥,开竹节沟。促进竹林良性发展。通过建设笋用林基地,促进高质量笋用竹生产及丰产,为竹产业发展探索新的方向。

4、林产加工扶持项目。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林产工业的规模发展,创名优品牌,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有效提高。通过项目实施,2017年林产工业产值约89亿,同比增加12%,项目绩效总目标基本实现;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通过对10个项目单位的扶持,增强扶持单位市场适应能力、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促进林工产业品牌建设和市场占有率。

5、林下经济项目。项目绩效总目标:实现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等新型合作组织稳步发展,企业+合作组织+农户 等新型合作模式逐渐形成,林下经济面积持续增加,林下经济产值不断提高。通过项目实施,2017年林下经济实际发展达96.49万亩,产值81.6亿余元,项目绩效总目标基本实现;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通过对14个项目单位的扶持,增强扶持单位市场适应能力、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促进林农增收,产业面积增加。

6、林业信息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为林业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撑保障,主动适应新常态、实现林业新发展;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2017年通过“长沙林业”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费、门户网站运维服务、局网络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网络安全检查、网络终端运维、软件更新采购等举措,进一步提高信息平台保障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群众对林业工作的知晓率,提升主动参与生态保护的意识。

7、义务植树及植树基地建设。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保持我市义务植树工作良好、有序、健康的发展态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全民爱绿护绿意识,满足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清洁环境的殷切期盼。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圆满组织好省市五大家领导赴望城区乌山街道喻家坡社区玉湖公园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全 年在不同地点巩固、提升10个市级义务植树基地和100个县、乡(镇)级义务植树基地,有效保障了各类植树活动的顺利开展,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责任提供方便,并做好基地的后期管护工作。

8、绿色村庄(社区)创建。项目绩效总目标: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一是大力开展绿色集镇、村庄创建活动,抓好集镇、村庄公共绿地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等“四旁”绿化以及农田林网建设,引导农民绿化美化庭院。严格保护好集镇、村庄范围内的古树名木、风景林等原生绿地,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二是大力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使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以上,社区各单位庭院绿化覆盖率达到37%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努力实现市民群众出门平均300-500米以内有1000平方米的休闲绿地、公园或广场,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创建70个绿色示范村庄、30个绿色示范社区和10个绿色示范集镇,项目实施单位奖励以奖代补资金600万元。

9、绿心综合执法专项。项目绩效总目标: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开展;二是依职责查处我市绿心区内林业行政案件;三是统筹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绿心地区日常巡查、重点督查、集中整治,依法查处破坏绿心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生态绿心区群众的守法护绿意识。

(四)追加项目

1、三年造绿行动。项目绩效总目标: 一是加强对全市造绿复绿工作的统筹督导工作;二是对三年造绿大行动的宣传工作;三是做好市领导观摩活动;四是做好集中办公的后勤保障。

2、绿色村庄(社区)创建。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一是大力开展绿色集镇、村庄创建活动,抓好集镇、村庄公共绿地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等“四旁”绿化以及农田林网建设,引导农民绿化美化庭院。严格保护好集镇、村庄范围内的古树名木、风景林等原生绿地,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二是大力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使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以上,社区各单位庭院绿化覆盖率达到37%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努力实现市民群众出门平均300-500米以内有1000平方米的休闲绿地、公园或广场,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2017年度的阶段性目标主要包括:创建70个绿色示范村庄、30个绿色示范社区和10个绿色示范集镇,项目实施单位奖励以奖代补资金600万元。

3、市级林业建设项目。通过实施该项目,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给的重点建设工程任务。

4、湿地生态示范村项目。项目绩效总目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生态的手法建设截流沟、净化池,强调景观设计与建设,依据不同的地形地貌和现有条件,将村级湿地净化生态系统建成各具特色的小微型湿地公园,兼具水质净化、村容美化、休闲游乐等多种功能。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推进9个湿地生态示范村项目试点建设,形成易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治理新模式。

5、产学研项目。项目绩效总目标:推广应用最新林业科研成果,以快捷高效的方式转化应用到长沙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中,联合攻关我市林业生产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促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科学发展;全力打造“产学研”一体化的林业科学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平台,整体提升我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通过引进林业新优品种、栽培珍贵树种,采取林业先进栽培技术、进行林业标准化培育和研究森林病虫害绿色防控方法及林业采伐剩余物利用方式等项目,形成林业科技技术的应用示范效应,为全市林业科技推广做准备。

6、花言物语书籍编印。项目绩效总目标:以通俗的文体、图文并茂的方式向长沙市民普及以植物学为主,涉及长沙范围的民风民俗、人文历史相结合的文化知识。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花言物语》页数不少于260页,32开本,全书彩印,105克铜版纸、印制样本50本。

三、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www.365288.com是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18〕3号)的要求,组织各相关业务处室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按照要求及时撰写、提交项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各项目绩效评价结论如下:

(一)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

1、森林防火建设。森林防火各个项目组织措施得力,资金使用到位,项目如期完成。项目投入使用后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双赢。随着生物防火林带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森林防火阻隔网络逐步完善,阻止森林火灾蔓延,减少火灾损失,降低灭火成本,同时可生产木材,有效促进林农、林业企业增收;林带建成美化环境,维持生态环境,促进休闲旅游和林农生产发展、生活改善,还可避免山林纠纷,创造了和谐环境;增加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功能,推进城乡发展;林带建成后,可长久发挥作用,具可持续性。森林消防装备采购、消防队伍演练等项目建设,促进了各地在队伍建设、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综合素质整体提升,森林消防装备现代化建设明显加速,全市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得到加强,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得到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基本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受到省市各级的好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良好。

2、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病虫害)防治项目,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了全市病虫害防治的深入开展,科学及时防治,有效遏制灾害蔓延扩散,最大限度减降低灾害损失,维护了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良好,验收合格。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

本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得当。各区县市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或办法,确保了项目的全面完成。项目实施在保护森林资源、服务民生等方面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综合评定结论为:优。

(三)林业产业专项

1、木本粮油产业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抚育了新造的油茶10264亩,新造木本粮油1040亩,为长沙市木本粮油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总体结论很好。

2、花卉苗木产业升级发展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建设木本观赏花卉园、花卉种植设施、培育乡土珍贵树种及木本观赏花卉苗木为长沙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总体结论很好。

3、竹产业发展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楠竹笋竹两用林建设7729亩、红壳笋用林建设375亩。为长沙市竹产业发展摸索出了方向,探索了产业发展的途径。总体结论很好。

4、林产加工扶持项目。林工产业10个扶持项目,组织措施得力,资金使用到位,项目如期完成。项目投入使用后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双赢。公司(企业)效益提升,农民收入增加,生产条件变好,适应市场能力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良好。

5、林下经济项目。林下经济14个扶持项目,组织措施得力,资金使用到位,项目如期完成。项目投入使用后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公司(企业)效益提升,农民收入增加,生产条件变好,适应市场能力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良好。总评验收合格。

6、林业信息平台运行及维护。通过实施该项目,提高信息化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群众对林业工作的知晓率,提升主动参与生态保护的意识,主要工作成效有: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保障力度。将“长沙林业”微信公众号和局门户网站通过服务外包,加强维护保障力度,提高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上报涉林信息,为实现与民互动交流提供了一个良好平台。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化维保力度。我局现有计算机中心负责130多个网络设备和IT终端(包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终端)以及会议室的视频会议设备终端,通过服务外包方式,要求在我局常驻工作人员,负责局机关和环城绿带建设指挥部的网络信息及IT终端运维服务工作,保障了日常工作的开展。

7、义务植树及植树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按照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定量指标已按计划完成,工作进展顺利,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得当,绩效综合评价得分:99分。项目的实施将对我市人居环境的改善产生深远影响,项目综合评价结论为优秀。

8、绿色村庄(社区)创建。项目承担单位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规定的任务,基本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实施成效明显。市级绿色示范创建项目总体得分为 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9、绿心综合执法专项。本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得当。项目实施在生态绿心区森林资源保护、服务民生等方面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综合评定结论为:优。

(四)追加项目

1、三年造绿行动。本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得当。项目的实施将对我市人居环境的改善产生深远影响,提升了长沙市的城市品质。项目综合评定结论为:优。

2、市级林业建设项目。本项目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得当。

3、湿地生态示范村项目。9个湿地生态示范村项目均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生态的手法建设截流沟、净化池,强调景观设计与建设,依据不同的地形地貌和现有条件,将村级湿地净化生态系统建成各具特色的小微型湿地公园,兼具水质净化、村容美化、休闲游乐等多种功能。且项目申报程序规范,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了湿地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在全市的深入开展。我市湿地生态保护工作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多位领导现场视察后,都给予了高度肯定,项目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良好,验收合格。

4、产学研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集中转化应用了十余项最新林业科研成果,为攻克我市林业生产管理中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促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科学发展,整体提升我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总体结论很好。

5、花言物语书籍编印。通过项目的实施,集中展示中亚热带地区庭院种植或室内盆栽草木、藤本及木本植物的主要品种,从这些植物的生物学、生态学知识、传统文化内涵、保健及该规避的植物毒素等方面,以通俗的文体、图文并茂的方式向长沙市普及以植物学为主,涉及长沙范围的民风民俗、人文历史相结合的文化知识,总体预期较好。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由我市财政和林业部门联合开展自评,设置一定数量的评价标准分值,各项评价内容的标准分之和即为评价标准总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收到绩效评价相关通知后,确定专人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积极组织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与表格,并进行分类整理与资料核实,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

在准备阶段初步拟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与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进一步沟通,确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收集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资料进行审查,按照已经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针对性的收集项目的产出资料和效应资料。

3、分析评价

认真对照预期目标,坚持绩效评价原则,对所有资料表格进行审查核实,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照指标评价体系综合分析后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并做好归档管理。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森林防火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长沙市2017年度市级财政投入森林防火项目资金共计53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17 年全市森林防火项目资金共530万元,其中森林消防队伍跨区调度训练经费50万元(用于2017长沙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综合演练);生物防火林带项目资金85万元,项目单位共5个,分别为:浏阳市4个65万元、开福区1个20万元;防火设备添置补助305万元,项目单位12个,分别为:市本级139万元、浏阳市8个136万元、天心区1 个18 万元、开福区1 个6 万元、望城区1 个6万元;市本级编制《长沙市森林防火规划(2017-2025)》20万元;武警长沙市支队训练经费20万元;驻湘武警森林部队防火训练基地建设经费50万元(已由市林木种苗管理站使用)。

2、森林病虫害防治。2017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病虫害)防治资金150万元,www.365288.com、长沙市财政局通过长林计〔2017〕22号安排,长财农指〔2017〕244号拨付到县市区及各项目单位,各单位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专款专用,主要包括购买药剂药械和劳力费用等等。总体来看,财政资金既支持了各地重点生物灾害防控项目,又发挥着杠杆撬动作用,引导撬动县市区项目单位和广大林农筹措资金达1500万元。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预算总投入2068万元,由市级财政承担1286.8万元,区县市配套500万元,省财政安排281.2万元。根据日常工作检查和各项目单位的工作总结,年度实际投入2068万元。从资金到位率看,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市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按《长沙城市林业生态圈重点生态公益林规划调整与修编》划定的61.363万亩(其中绿心区11.363万亩)公益林面积进行分配,市、县财政合计补偿30元/亩(绿心区除外),其中市级财政承担20元/亩,区县(市)财政承担10元/亩。其中:补偿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27元/亩,市及区、县(市)林业部门公共管护资金各0.5元/亩,乡(镇)、村公共管护资金各1元/亩。绿心区由省市财政合计补偿50元/亩,其中省级财政承担24.75元/亩,市级财政承担25.25元/亩。其中:补偿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47元/亩,市及区、县(市)林业部门公共管护资金各0.5元/亩,乡(镇)、村公共管护资金各1元/亩。全市合计:省级财政安排281.2万元,市级财政安排1286.8万元,区、县(市)财政安排500万元。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看,27元(其中绿心区47元)补偿资金均采取“一卡通”发放到农户,公共管护资金均用于森林防火、病虫害的防治以及森林资源监测等工作,符合《长沙城市林业生态圈重点保护区域生态公益林管理与补偿办法》的要求。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也没有超标准开支的情况。

4、林业产业化发展

(1)木本粮油产业项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长沙市2017年度市级财政共计投入项目补助20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共落实到三地(其中浏阳市140万元,宁乡市55万元,长沙县5万元)共15个单位。

(2)竹产业发展项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长沙市2017年度市级财政共计投入项目补助18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共落实到两地(浏阳市175万元、望城区5万元)23个项目。

(3)花卉苗木产业升级发展项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长沙市2017年度市级财政共计投入项目补助200万元,全部到位。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共落实到六地(雨花区32万、天心区17万元、岳麓区20万、浏阳市68万元、宁乡市53万元、长沙县10万元)共16个单位。

(4)林产加工扶持项目。长沙市林工产业发展扶持项目到位资金200万元,全部按时全额拨付到10个项目单位使用,其中长沙县1个20万元、望城区1个20万元、浏阳市4个80万元、宁乡市3个60万元、天心区1个20万元。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到位后,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管制度,严格做到了专款专用,并想方设法筹集各类配套资金,充分发挥专项扶持资金最大使用效率,总体来看达到了预期目标。

(5)林下经济项目。长沙市林下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到位资金140万元,全部按时全额拨付到14个项目单位使用,其中浏阳市6个60万元、 长沙县1个10万元、宁乡市4个40万元、雨花区1个10万元、岳麓区1个10万元、开福区1个10万元。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到位后,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管制度,严格做到了专款专用,并想方设法筹集各类配套资金,充分发挥专项扶持资金最大使用效率,总体来看达到了预期目标。

5、林业信息平台运行及维护

2016年度结余5.0232万元,2017年度安排资金33万元,2017年度结余资金5.492元,余下资金结转至2018年。

6、义务植树及植树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7年全市义务植树基地、义务植树活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市财政局于2017年6月已拨付给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均已发放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分配情况为:义务植树基地项目安排补助资金60万元,其中:对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长沙县、宁乡县7个市级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单位按照8万元/个标准补助;对浏阳市大围山义务植树基地按照8万元标准补助,浏阳湖国有林场义务植树基地按照6万元标准补助,对望城区湘江河滩铜官段义务植树基地按照10万元补助,对乌山街道喻家坡社区玉湖公园义务植树点按照20万元补助。其中望城区乌山街道喻家坡社区玉湖公园为市五大家领导义务植树活动植树点。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看,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场地平整、种苗、工具、苗木购置、管理维护等支出。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也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7、绿色村庄(社区)创建。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7年市级绿色示范创建项目市级财政资金均全部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没有发现由于到位不及时而影响项目进度的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本项目市级财政安排落实资金600万元,绿色示范村庄(社区)5万元/个、绿色示范集镇10万元/个的奖补标准,对110个单位开展市级绿色示范创建工作进行补助。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看,各项目实施单位参照预算制定情况合理使用补助款。实际支出的财务资料基本完整,与预算基本相符。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也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此外,也没有超标准开支的情况。但因为个别项目实施单位支出具体情况没有得到反映,在确定支出依据是否合规方面略有困难。

8、绿心综合执法专项。2017年长沙市生态绿心综合执法专项经费共50万元,2017年该项目共列支49.13万元,剩余0.87万元未结转。具体支出为:办公费14.82万元,委托鉴定费9.8万元,租赁费(车和场地)16.6万元,印刷费4万元,专项行动费0.6万元,其他(办公场地借用和加班用餐)3.31万元。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看,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也没有超标准开支的情况。

9、三年造绿行动。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7年1月19日由www.365288.com上报呈批件〔2017〕7号《www.365288.com关于申请安排2017年度全市造绿复绿专项工作经费的请示》;2017年3月10日市财政局长财农指〔2017〕55号《关于下达2017年长沙市生造绿复绿工作经费的通知》。从资金到位率看,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17年长沙市造绿复绿工作专项经费共300万元,2017年该项目共列支299.9296万元,剩余0.0704万元未结转。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看,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也没有超标准开支的情况。

10、湿地生态示范村项目。2017年市财政安排林业湿地生态保护专项预算资金300万元, 通过网上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复审、专家评审、局党组讨论研究决定、第三方验收及报市财政局会商决定,确定奖补9个单位。根据长财农指〔2017〕253号文件安排265.65万元,用于扶持9个湿地生态示范村建设,其中专家评审及委托第三方验收7.65万元。总体来看,财政资金既支持了各地生态示范村建设项目,又发挥着杠杆撬动作用,资金按照先行建设,联合验收后,按照总投资额度30%进行奖补,并且2016年9月——2017年10月建设周期内申报单位用于项目建设的总投资不少于60万元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林农筹措资金851.64万元。

11、产学研项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长沙市2015年度市级财政共计投入项目补助124.84万元;长沙市2017年度市级财政共计投入项目补助124.69万元。总计249.53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资金共落实到6个区县(市),其中雨花区24.97万元、岳麓区25万元、高新区24.8万元、浏阳市99.87万元,宁乡市24.96万元,长沙县49.93万元。

12、报表花言物语书籍编印。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长沙市2017年度市级财政共计投入项目补助19.8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出版管理费2万元、编校费1.8万元、装帧设计费1.1万元、排版制版费2.2万元、稿费7.5万元、绘图费4.5万元、印刷运输费0.7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资金管理。为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市政府制定了《长沙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重点保护区域生态公益林管理与补偿办法》,市林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长沙市市级林业项目申报指南》,规范林业项目监管和资金使用,我市林业资金和项目监管已步入程序化、制度化的规范管理模式。明确要求:市级项目资金管理按照《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规范资金管理,抓好资金落实。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长沙市市级林业项目申报指南》,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通过平台进行公开申报,对公开征集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对评审合格的项目,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示。

3、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项目建设严格程序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安排年初有预算,资金使用严格按预算和进度拨付,落实到位,工程项目有实施方案,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事中有检查,定期进行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工程实效和资金使用安全;事后有验收,项目资金实行竣工验收拨付制度现场查看、实地检测每个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规范了项目资金的运行管理,抓好了资金落实、项目落实。

(三)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抚育了新造的油茶10264亩,新造木本粮油1040亩,楠竹笋竹两用林建设7729亩、红壳笋用林建设375亩;完成了建设地总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其中湿地面积900平方米以上,收集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经生态截流沟、一级、二级、三级净化池(水塘)多级净化处理后排放到周边的溪河中;2016年生态绿心区监测信息转入涉嫌违规信息160宗,2017年转入涉嫌违规信息80宗,转入量同比下降200%;林业行政案件2016年执法支队发现并查处20起,2017年发现并查处8起,林业行政案件发生率同比下降250%,2017年,林工产业生产值89亿元,同比增加12%,10个项目单位通过扶持,带动就业2231人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林下经济产业达96.49万亩,产值81.6亿余元,组织防治各类虫害34万余亩,无公害防治32.70万余亩,成灾率为1‰。

2、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发展了森林资源,提高了森林景观质量,有效调节了森林气候、净化了空气,促进了生态文明的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就业机会,带动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的步伐。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了城乡品质倍升,为我市赢得“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的荣誉称号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林业发展项目组织措施得力,资金使用到位,项目按时完成。林业项目的实施,夯实了林业基础,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企业发展,增加了林农收入,林业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日益提高。

(二)评价结论

2017年林业发展项目,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实施程序规范,抓好了项目的现场督查工作,把好了项目完工验收关,较好有完成了2017年的目标任务,实施成效显著。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通过对项目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价,确保了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一是提高思想意识,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廉政作风建设。二是规范管理制度,及时反馈信息,适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以促进各级信息沟通。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明确绩效管理职责,抓实绩效跟踪管理,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回应绩效责任,重建绩效目标的一系列工作措施。加快将绩效结果落地,促使绩效评价真正对项目形成制约,对绩效评价结论存在缺陷和不足的项目要及时作出整改,提出下一步项目管理应对措施,不断完善项目的设置、筛选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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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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